《空中交通管理基础》根据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要求,结合国际空中交通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空中交通管理的基础内容。《空中交通管理基础》全书共分16章,涵盖了空中交通服务、空中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三大空中交通管理组成部分,涉及了空中交通管理的组织体系、基础知识、规范标准、飞行的组织与实施、飞行安全与事故调查等相关内容。《空中交通管理基础》致力于系统全面,力求通俗易懂,体现最新进展,注重应用实践,便于因材施教,利于自学研读。
《空中交通管理基础》可作为高等院校民航相关专业本科生专业基础课教材,也可供空中交通管理从业人员及有关科研人员学习参考。
丛书序
前言
第1章 概论
1.1 空中交通管理概述
1.2 国外空中交通管理现状简介
1.3 我国空中交通管理发展简介
思考题
第2章 机构和职能
2.1 民航管理机构
2.2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2.3 空中交通管制员
思考题
第3章 基础知识
3.1 民用航空器和航空人员
3.2 机场
3.3 飞行分类
3.4 气压高度和高度表拨正程序
3.5 飞行高度层及缩小垂直间隔(RVSM)
3.6 天气标准
思考题
第4章 空中交通服务通信
4.1 航空固定通信
4.2 民用航空飞行动态固定格式电报的拍发规定
4.3 空中交通服务电报(AFTN电报)
4.4 航务动态电报(SITA电报)
思考题
第5章 目视和仪表飞行
5.1 目视飞行规则
5.2 仪表飞行规则
5.3 仪表飞行水平间隔
5.4 尾流间隔标准
思考题
第6章 情报与告警服务
6.1 情报服务
6.2 告警服务职责范围及预先准备
6.3 紧急情况的等级划分及告警工作程序
思考题
第7章 飞行的组织与实施
7.1 国内航线经营许可与航班管理
7.2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
7.3 航班正常统计
7.4 飞行运作、签派和飞行放行
7.5 专机、重要旅客飞行
7.6 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
7.7 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的工作
7.8 通用航空飞行
思考题
第8章 空域
8.1 概述
8.2 空域分类
8.3 空域划设
8.4 空域使用
8.5 PBN简介
思考题
第9章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9.1 国外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简介
9.2 我国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概况
思考题
第10章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一般规则
10.1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10.2 管制责任的移交
10.3 空中交通管制许可
10.4 飞行进程单
10.5 跑道视程的通告
10.6 水平速度调整
10.7 垂直速度调整
10.8 位置报告
10.9 空中交通通信、通话及其使用的语言、时间和计量单位
10.10 航空器呼号
10.11 通用飞行及训(熟)练飞行的管制和指挥
10.12 机载防撞系统
10.13 重要的交通情报
10.14 基本管制工作程序
10.15 管制单位的协议
思考题
第11章 机场与进近管制服务
11.1 一般规定
11.2 一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11.3 跑道的选择和使用
11.4 离场管制
11.5 进场管制
11.6 缩小航空器起飞着陆间隔
11.7 平行跑道仪表运行
11.8 Ⅱ类运行的管制服务
11.9 目视进近
11.10 航空器水上运行管制
思考题
第12章 区域管制服务
12.1 航路放行许可
12.2 移交和协调
思考题
第13章 雷达管制
13.1 一般规定
13.2 二次监视雷达应答机使用和高度确认
13.3 雷达识别
13.4 雷达管制移交
13.5 雷达管制最低间隔
13.6 雷达引导
13.7 进近和区域雷达管制
13.8 塔台管制
13.9 雷达进近
13.10 监视雷达进近和精密雷达进近
13.11 雷达情报服务
13.12 雷达管制特殊情况处置
13.13 低高度告警和冲突告警
思考题
第14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14.1 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管制
14.2 航空器紧急情况下的管制
14.3 陆空通信联络失效
14.4 无线电罗盘失效
14.5 飞行能力受损情况下的管制
14.6 座舱失压
14.7 迷航或不明的航空器
14.8 空中失火
14.9 空中劫持
14.10 民用航空器被拦截
14.11 紧急放油
14.12 空中交通管制意外事件
14.13 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置
思考题
第15章 协调与移交
15.1 管制单位和飞行管制部门之间的协调
15.2 管制单位与营运人或机场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
15.3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协调
15.4 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的协调
思考题
第16章 安全标准与事故调查
16.1 民用航空飞行事故和地面事故
16.2 飞行事故征候
16.3 空中交通管制事故、征候、差错及调查
16.4 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
思考题
附录A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申请表
附录B 空中客车A380机型尾流类型及尾流间隔标准的规定
附录C 飞行种类简字简语
附录D 常用国内、国际航空公司三字、二字代码和话呼名称
附录E 常用国内、国际机场四字、三字地名代码
附录F 常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部门代号
附录G 机型代码
附录H 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
参考文献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经历
(1)完成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规定的岗位培训并达到相关要求。
(2)机场管制、进近管制、区域管制、飞行服务、运行监控类别签注申请人,在具有相应类别签注持照人的监督下,完成至少3个月的管制见习工作。
(3)进近雷达管制、区域雷达管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类别签注申请人,在具有相应类别签注持照人的监督下,完成至少4个月的管制见习工作。
(4)精密进近雷达类别签注的申请人,还应当在雷达模拟机上实施不少于200次精密进近,在所在单位使用的设备上实施不少于100次精密进近。
(5)增加或者变更工作地点签注的申请人,应当于新工作地点在持照人监督下,完成至少1个月的管制见习工作,增加或者变更的工作地点为新设立管制单位的情况除外。
申请人的(2)、(3)、(4)项经历要求应当在申请前的6个月内完成,但可以同时进行。
5.其他情况
申请人已经持有军方管制员执照或者已经持有另一类别签注的管制员执照的,经地区管理局批准,其申请经历要求可视情降低,但不得低于规定时间和次数要求的二分之一。
民航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从事空中交通管制相关工作的人员、院校空中交通管制专业教师申请执照的,经民航局批准其申请经历要求可视情降低,并对其执照权利做出必要的限制。
遇有自然灾害或者紧急情况时,为了保证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运行,经地区管理局审查批准后申请地点签注的经历要求可视情降低,并报民航局备案。
6.执照申请、考核及颁发程序
1)专业培训
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申请人应当在管制员专业培训机构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机构的考核,并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需要说明的是,管制员专业培训机构应当详细记录申请人培训情况,妥善保存人员培训的技术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岗位培训
申请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前应当完成规定的岗位培训,并且获得在持照管制员监督下见习工作的经历。
3)理论考试
根据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并满足规定的申请经历要求后,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申请人方可参加理论考试。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申请人的理论考试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组织。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理论考试内容应当符合对申请人应当具备知识,的要求。
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理论考试可以通过笔试或者计算机辅助考试实现。理论考试为百分制,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申请人方可获得理论考试合格证。
管制员执照或者签注理论考试合格者由地区管理局颁发理论考试合格证。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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