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民主是民主形式中的一朵奇葩,它不仅具有广泛的适应性而且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吴雨欣著的《选举民主的有效性与有限性/社会转型与城市治理丛书》在厘定选举民主的科学含义及其实践条件后,着重研究选举民主的有效性与有限性,通过充分地揭示选举民主有效性和有限性的内涵、本质、衡量标准和具体表现,廓清人们在选举民主问题上的种种迷误,深化和拓展了民主理论研究的空间。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选举民主有效性与有限性的研究,有助于人们准确地把握和正确地选择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路径和具体形式。
吴雨欣,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行政管理系副教授。丰要研究民主理论、选举制度、中国人大制度和美国议会制度。在一级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和其他省部级课题多项。
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的意义
二 研究现状综述
三 研究方法与论文的逻辑结构
第一章 民主与选举民主
第一节 民主的内涵
一 古典民主的内涵
二 民主的现代诠释
第二节 选举民主
一 选举的含义
二 选举与民主
三 选举民主的发展历程
四 选举民主的内涵与特征
第二章 选举民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条件
第一节 选举民主的理论基础
一 社会契约论
二 主权在民理论
三 理性选择理论
四 代议制理论
第二节 选举民主的实践条件
一 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适度发展
二 政治条件:公民拥有法定的选举权和政治自由
三 文化条件:参与型文化的出现
四 相关条件:有效的国家政权、政治精英的推动、
合适的国际环境等等
第三章 选举民主的基本要素与运作过程
第一节 选举民主的基本要素
一 选举民主的主体:选民与候选人
二 选举民主的实现途径:票决
三 选举民主的运作方式:竞争
第二节 选举民主的运作过程
一 设立选举管理机构
二 选举的具体方式
三 选举的基本流程
四 获胜者依法担任公职
第四章 选举民主的有效性
第一节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内涵与本质
一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内涵
二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本质
三 有效性与相近范畴的区别与联系
第二节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具体表现
一 选举民主主体的有效性
二 选举民主程序的有效性
三 选举民主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节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衡量标准
一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基本价值标准
二 选举民主有效性的指标体系
第五章 选举民主的有限性
第一节 选举民主有限性的内涵与类别
一 选举民主有限性的内涵
二 选举民主有限性的类别
第二节 选举民主主体的有限性
一 选民从理性到有限理性
二 选民有限理性的具体表现
三 选民有限理性的可能后果
第三节 选举民主运行机制的有限性
一 多数裁定的不完善性
二 程序性原则的弱点
三 委托一代理的困境
结语:完善选举民主
一 拓展选举民主的优势:合理调适选民与公职人员关系
二 弥补选举民主的缺失:逐步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
三 提升选举民主的品质: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国外学者对选举民主所需要条件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几个方面的分析,还拓展到许多新的领域,这些研究逐渐涉及一些影响选举民主的更加细微的一直被人忽视的、却有可能是决定性的因素,比如精英关系、发展序列、制度变量、军事变量,等等。
由于众多实行选举民主的非西方社会并没有真正实现对政治自由的切实保障,甚至走向了它的反面,而且一些采取西方民主制度的非西方社会常常鼓励排外主义的和反西方的政治运动。这众多的选举实例证明了非西方的选举结果常常不同于西方社会的选举结果,或者并不导致民主。因此一些国外学者认为,选举民主可能不仅仅需要选举。比如罗斯托提出了“精英关系”变量,认为只有当一个社会的精英们同意政治博弈规则而不是冒国家解体的威胁时,选举民主才能发生。因此选举民主需要精英的支持,尤其是一些没有民主传统和选举经验的社会,如果社会精英支持选举民主,那么才能逐步将非精英也纳人选举民主的规则体系,从而保证选举民主的正常运行。宾德和达尔提出了影响选举民主的另一种因素,即“发展序列”变量。达尔认为,当政治竞争先于大众参与发生时,民主建立与巩固就相对容易。宾德则认为民主确立过程中的认同危机、合法化危机、管治危机要在参与危机和分配危机之前得到解决。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制度变量,在选举民主中如果制度缺乏或者国家缺乏自主性,那么选举民主就不能有效运转。另外,如果军队与政治家之间存在实际或潜在的意识形态鸿沟,也是对选举民主不利的因素。最后,对于选举民主的条件,国外学者强调最多的还是自由主义的传统。在西方,选举民主建立在自由主义的政治传统之上,这一传统的核心是人权和法治。①而非西方社会由于缺乏自由主义的传统,选举经常会被某个利益集团、政党、军队所操纵而导致选举民主变质,因此这些学者认为选举民主只能在拥有自由传统的条件下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所以把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输入非西方社会,使非西方的选举民主与西方接轨,才能避免其出现的种种问题。这种观点,虽然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但是它却使研究选举民主的学者更加关注选举民主所需的政治自由以及公民权利,从而有效地拓展了选举民主的研究视野,也有利于我们对选举民主所需的条件作出更明确的界定。
3.对选举民主局限性的研究
当前大量的选举民主国家出现了不民主的现象,不仅是选举民主的运行导致严重威胁到民主的政治领袖和政治团体的胜利,而且选举产生的政府常常对个人的权利漠不关心,歧视少数民族,扼制新闻自由,甚至鼓励警察滥施暴力。这种现象在新兴的民主化国家尤其严重。许多新兴的民主国家举行自由选举后,便立即进入政治动荡和战争状态,例如: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厄瓜多尔和秘鲁、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都爆发了两国间的战争;苏联民主选举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天;还有南斯拉夫令人痛心的分裂和战争,光是波斯尼亚战争中死亡的人数最保守估计都超过10万人,成为欧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死亡人数最多的战争。总之,选举民主的结果往往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劣质民主层出不穷:贪官污吏通过贿选当政易如反掌;大批政客只知道争权夺利,永远以民主的名义,行使民粹主义、都落主义和黑金政治之实;他们的国家也因此频频陷于动荡甚至战乱之中,经济凋敝,民不聊生。
因此,国外学者开始质疑选举民主的作用,他们认为在不同的社会,选举似乎扮演着完全不同的角色,并开始谈论“选举主义的谬误”和“自由选举的陷阱”。正如施米特和卡尔所言:“不管选举对民主政治有多么地关键,也仅仅周期性地举行,并且只允许公民在由政党提供的高度集中的对象里进行选择。特别是在民主化过程的早期阶段,这种情况易于衍生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变种。”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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