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人类学传入中国至今百余年,学科历史不仅涉及一类知识的累积过程,也是这类知识在中国被接受和再演化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被研究者冠以“本土化”的名称加以讨论。民族学/人类学“本土化”的内涵由两个彼此关联的过程构成:一、如何结合本土社会和知识的传统创造中国新知;第二,在现代中国缔造的过程中,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的“本土化”意味着“国家化”特征的日益明显。
《多重情境下的西南民族研究:基于李绍明的民族学史考察》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后大陆地区中国民族学/人类学“国家化”历程的学科史,重点讨论文革前十七年。全书以人物人生为线索,试图对一位新中国培养的民族学学者——李绍明进行人类学式的学科史分析(the anthropology of an anthropologist),以期理解这段“民族学中国特色”的学科历史。
《多重情境下的西南民族研究:基于李绍明的民族学史考察》以李绍明为个案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史研究,主要的分析对象是李绍明的口述访谈材料以及他的学术作品。该书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这位新中国培养出来民族研究者的学术人生,去理解具有“人类学中国特色”的20世纪50、60年代中期的民族学或者民族研究形成的过程、特征、得失及其影响。
伍婷婷,云南昆明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学士,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人类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主要研究范围是学科史、西南区域民族史。
绪论
一 研究意义
二 研究回顾
三 材料、方法、概念的说明
第一章 新中国的第一代大学生
第一节 社会学系里的民族学组
一 新旧华西的模样
二 华西的教育
第二节 历史学系里的民族学组
一 院系调整
二 川大的教育
第三节 西南民院研究班
第四节 新型人才的诞生
第二章 改造民族的中心工作
第一节 “在实践中去锻炼、去学习”
一 出走阿坝: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二 上凉山去:四川调查组的任务
第二节 凉山的问题:社会性质之争
一 社会性质调查: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与中国特性
二 中国古史分期讨论
三 凉山社会性质之争
第三节 学术与政治:凉山奴隶制社会的判定
一 四川调查组的结论
二 判定凉山社会性质:从小组报告到最终结论
三 改造民族:调查中的政治任务
四 学术与政治之间的距离
第三章 少数民族的国家书写
第一节 重返阿坝:调入羌族调查组
第二节 统一国家历史中的少数民族
第三节 史志结合:一条研究少数民族的路径
一 “向苏联学习”:苏联民族学的影响
二 照搬苏联经验可以吗?
三 历史的维度
四 一种风格、两个时代
第四章 “大西南”的民族研究
第一节 旧问题的新讨论:再论社会性质与族源
一 特殊的奴隶社会:再论凉山社会性质
二 西南民族的族源:氐羌入川说
第二节 学科重建:民族学是什么
第三节 西南情结:区域研究的视野
一 理解西南
二 从“六江流域”到“藏彝走廊”
结论
参考文献
《多重情境下的西南民族研究:基于李绍明的民族学史考察》:
所需条件。国外学者对选举民主所需要条件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几个方面的分析,还拓展到许多新的领域,这些研究逐渐涉及一些影响选举民主的更加细微的一直被人忽视的、却有可能是决定性的因素,比如精英关系、发展序列、制度变量、军事变量,等等。
由于众多实行选举民主的非西方社会并没有真正实现对政治自由的切实保障,甚至走向了它的反面,而且一些采取西方民主制度的非西方社会常常鼓励排外主义的和反西方的政治运动。这众多的选举实例证明了非西方的选举结果常常不同于西方社会的选举结果,或者并不导致民主。因此一些国外学者认为,选举民主可能不仅仅需要选举。比如罗斯托提出了“精英关系”变量,认为只有当一个社会的精英们同意政治博弈规则而不是冒国家解体的威胁时,选举民主才能发生。因此选举民主需要精英的支持,尤其是一些没有民主传统和选举经验的社会,如果社会精英支持选举民主,那么才能逐步将非精英也纳人选举民主的规则体系,从而保证选举民主的正常运行。宾德和达尔提出了影响选举民主的另一种因素,即“发展序列”变量。达尔认为,当政治竞争先于大众参与发生时,民主建立与巩固就相对容易。宾德则认为民主确立过程中的认同危机、合法化危机、管治危机要在参与危机和分配危机之前得到解决。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制度变量,在选举民主中如果制度缺乏或者国家缺乏自主性,那么选举民主就不能有效运转。另外,如果军队与政治家之间存在实际或潜在的意识形态鸿沟,也是对选举民主不利的因素。最后,对于选举民主的条件,国外学者强调最多的还是自由主义的传统。在西方,选举民主建立在自由主义的政治传统之上,这一传统的核心是人权和法治。①而非西方社会由于缺乏自由主义的传统,选举经常会被某个利益集团、政党、军队所操纵而导致选举民主变质,因此这些学者认为选举民主只能在拥有自由传统的条件下才能发挥良好作用。所以把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输入非西方社会,使非西方的选举民主与西方接轨,才能避免其出现的种种问题。这种观点,虽然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但是它却使研究选举民主的学者更加关注选举民主所需的政治自由以及公民权利,从而有效地拓展了选举民主的研究视野,也有利于我们对选举民主所需的条件作出更明确的界定。
3.对选举民主局限性的研究
当前大量的选举民主国家出现了不民主的现象,不仅是选举民主的运行导致严重威胁到民主的政治领袖和政治团体的胜利,而且选举产生的政府常常对个人的权利漠不关心,歧视少数民族,扼制新闻自由,甚至鼓励警察滥施暴力。这种现象在新兴的民主化国家尤其严重。许多新兴的民主国家举行自由选举后,便立即进入政治动荡和战争状态,例如: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厄瓜多尔和秘鲁、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都爆发了两国间的战争;苏联民主选举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天;还有南斯拉夫令人痛心的分裂和战争,光是波斯尼亚战争中死亡的人数最保守估计都超过10万人,成为欧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死亡人数最多的战争。总之,选举民主的结果往往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劣质民主层出不穷:贪官污吏通过贿选当政易如反掌;大批政客只知道争权夺利,永远以民主的名义,行使民粹主义、部落主义和黑金政治之实;他们的国家也因此频频陷于动荡甚至战乱之中,经济凋敝,民不聊生。
因此,国外学者开始质疑选举民主的作用,他们认为在不同的社会,选举似乎扮演着完全不同的角色,并开始谈论“选举主义的谬误”和“自由选举的陷阱”。正如施米特和卡尔所言:“不管选举对民主政治有多么地关键,也仅仅周期性地举行,并且只允许公民在由政党提供的高度集中的对象里进行选择。特别是在民主化过程的早期阶段,这种情况易于衍生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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