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除了绪论、结论和参考文献以外,一共分为6章,较为详尽地梳理出国际社会目前已有的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案例38个,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法律适用于跨界、争议海域、国家专属管辖范围内、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等五种情形,明确提出了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法律适用的主要特点、例外情况、影响因素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最后指出了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的潜在区块及其法律适用等。本书的出版,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有关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理论问题的研究,并将为
本书由上海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慧芳主编。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面对日益频繁的国际商事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摩擦,培养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我国顺利开展国际商事交易,并提升我国的竞争力,对经济类、管理类等非法学专业的院校开设国际商法课程就显得非常必要。本书是结合作者多年来教学科研以及法律事务实践的经验和成果,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类学生的专业特点,以国际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票据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
本书围绕网络爬取的法律规制,选取国外具有代表性的8篇经典论文,内容涉及网络爬取的普通法实践、网络爬取的合法性、网络爬取与版权保护、网络爬取与个人信息保护四个方面,对网络爬取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准确定位,对网络爬取的具体操作作出了规范指引,兼具理论深度和实践特色。
本书内容包括:近代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演变、当代德国的比较法学、比较法学者对“共同欧洲私法”的推动、茨威格特和克茨的《比较法总论》、20世纪末德国比较法学的新发展、西方比较法学中的功能主义、研究范式的后现代转向及其限度、比较法学中的反形式主义进路。
本书是国内著名法理学者多年精心打造并已入选CSSCI来源集刊的连续出版物《法律方法》。从2003年开始首次刊印发行,至今已成为法律方法研究的一大重要阵地,也是国内少有的法律方法论研究的顶尖学者所主持的重要学科研究方向之一。从2018年起《法律方法》集刊每年四卷。内容上不仅集结了国内优秀中青年学者对于法律方法及有关文体研究的重要成果展示,同时也关注国外在此领域或相关领域的重要且具标志性意义的文章,并加以选译录入,内容兼具深度和广度。本书是《法律方法》第43卷。
本书为“法律人进阶译丛”之一,详细介绍了日本的担保物权法。对于我国担保物权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担保物权法与金融、经济命脉密切相关,在民商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一点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尤为凸显。邻国日本是如何规定和不断演化的呢?道垣内弘人教授以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解了复杂疑难的担保物权法,从制度、条文的立法趣旨到最新的实务、判例,都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讲解。本书无论对法学学习、研究或实务而言,都是一本值得信赖的基础性著作。
本书利用日文史料及资料,结合现有中文资源,试图厘清冈田朝太郎和清末法制变革的关系,并由此思考我国法制近代化问题及当前的法制建设。全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构成。引言中介绍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意义。正文介绍冈田朝太郎参与清末法制变革的具体情况,对冈田朝太郎和清末法制变革的关系进行综合评价。本文主要使用文献分析法,对笔者获取的新的日文史料及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结合现有的中文资源,试图厘清冈田朝太郎和清末法制变革的关系。期盼笔者的论文能抛砖引玉,使更多的学者去关注清末法制变革中应聘来华的日本法律
在信息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行为具备事实上的参与性已逐渐成为常态。如何区分犯罪参与行为与日常不可罚行为,已成为一般公民、企业以及司法实务部门都需要面对的难题。本书尝试在研究范式上对刑法治理与技术治理机制进行有机融合,在基本理念上确立信息网络环境下适度前瞻的审慎刑法观,在具体的教义学方案上引入归责视角,以行为论与犯罪参与理论相结合为语境,以有效厘清正犯形象与前规范行为概念为前提,探索区分作为归责结果的“犯罪参与行为”、作为归责对象的“参与行为”以及作为归责标准的“犯罪参与”,并厘清其各自的规范内
本书为“刑法新青年”系列作品,是2022年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在线讲座十讲的文字实录,由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北大法宝学堂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品。本书面向刑法司法适用中的核心议题,涵盖了被害人自陷风险、故意的体系地位和认定标准、过失犯中风险升高理论、重伤以下无过当规则、追诉时效的溯及力、量刑自由裁量权、功能主义刑法、民事欺诈与刑事欺诈的界分、安全生产犯罪、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等十个刑法分则适用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成书之前的系列讲座的主讲人均为青年刑法学
罗纳德·德沃金笔下虚构的完美法官赫拉克勒斯不仅博闻强识、智识无双,而且他不受法律之外的其他因素干扰,能在任何普通或疑难案件中给出符合法律的“唯一正解”。这样的法官当然受人们欢迎,因为他满足了人们对法律至上的期待。然而不幸的是,现实中的法官即便能够彻底抵御金钱、权势、舆论等外部因素对判决的影响,但却无法杜绝认知差异这种内部因素对判决的影响,因为现代心理学研究证实认知差异普遍存在于每个个体,每个人都无法免于被有差异的认知形塑个人的行为。每一名法官都有自己的个性,都有自己的成长背景,每一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