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全面介绍测绘法律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主要制度,详细介绍了测绘行政管理、测绘技术管理和测绘项目组织管理的重点内容,全书分为13章:测绘法概述、基础测绘管理、界线与其他测绘管理、资质与资格管理、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管理、测量标志保护、测绘执法、标准化管理、测绘项目组织管理、测绘项目技术设计、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测绘项目技术总结。本书内容全面,第二版主要根据新修订的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此外更新了一些数据,增加了新的技术知识内容。本书具有较为广泛的适应性,可作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测绘相
2023—2024年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社会预期持续改善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政策既有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企业创新研发的,也有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如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总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从中获益。同时,税收征管大步走向智能化,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再到“智慧税务”,在极大便利税收征纳双方的同时,也潜存着税务风险爆发的隐患,如何认识和防控税务风险,已成为纳税人面临的紧
近年来,作为“互联网+”医药健康产业的有机融合,网络药品交易已逐渐成长为医药流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监管机构设置变动频仍、权限配置飘忽不定,立法顶层设计留有空白、政策调整频繁反复,以及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尚未建立成为制约网络药品监管的重要因素。这背后,既源于网络交易的“链条化”“无界性”“虚拟性”,也源于法律天然的滞后性和不完备性,更源于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风险控制手段匮乏。作者建议,从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法治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等角度出发,致力于构建网络药品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的论文集,全书是将诸多执法案例文稿的结集出版,其中所汇编的文章都已公开发表,共分为执法基础、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旅游五个方面,借助基层实际案例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探究文化执法的必要性。该书以事实案例为基础,以法律条文为依据,结合作者工作中的经验感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文化市场执法的相关问题。该书的出版有利于拉近执法者与百姓之间的距离,以案说法,将文明执法这一理念广泛传播。
本书的主要贡献在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提出了“社会主义乡村协商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并论述了这一概念的科学内涵、核心理念、构成要素、价值作用、困境成因、科学化法治化路径,阐释了乡村协商治理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对邓州模式和上海创新进行了深度挖掘和理论阐释,在借鉴域外基层协商治理经验、分析乡村协商治理现代化历史境遇与现实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构建了乡村协商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治理体制的活力来自哪里? 体制优势如何转化为治理效能?本书以作者最近几年的第一手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呈现了县域政治运行的丰富图景,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独到且深刻的解答。 全书围绕县域治理韧性这一核心主题,从体制与机制关系角度切入,对县域治理体制、政府动员、干部流动、财政制度、政策转化与执行等进行了透彻解读。书中既有耐人寻味的田野故事,呈现县域治理经验,又有深入浅出的学理分析和理论提炼。书中对县域治理中的一些重要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描述和阐释,如目标管理、过程管理、政
作者从目的与理想、价值目标、政策与原则、主体结构、判决依据、方法技艺六个方面入手,对自西周以来几千年中国法制史中的家天下教化无讼慎刑等至今都对中国司法实践影响深远的理念和制度进行了基于经、史、子、集等大量历史文献的文本分析。
哈尔滨是中国共产党解放并建立巩固政权的第一个大城市,哈尔滨解放区是中国共产党从农村政权建设向城市政权建设、由区域法制建设向国家法制建设转变的重要实验基地。本书以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为中心考察中国革命法制“从农村到城市”的发展历程,探究城市解放区法制建设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演进及其内在规律。本书除引言外,分为三编九章。上编阐述了中国革命法制在农村根据地的形成,中编重点分析了中国革命法制在城市解放区的转折,下编凝练了中国革命法制历程的价值。本书为中国革命法制研究提供了“接地气”的研究史料和
刑事正义是一个国家的底线正义,而刑辩律师正是底线正义最有力的维护者,“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亦为刑辩律师之天职。近三十多年以来,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全面推进,刑事辩护制度和刑辩事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对于那些刚刚涉足刑事辩护的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甚至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法科学生而言,他们急需打好刑法和刑诉法的基础,为今后的刑事辩护工作做好准备。相对于辩护技巧的那些“术”来说,刑法与刑诉法基础的这些“道”,对于初学刑辩者更加重要。但是,目前市面上还没有针对初阶刑辩律师或有志于从事刑辩的法
本书针对错案的生成规律进行研究。 作者就“错案”之判断标准作出厘清,在此基础上探讨错案的成因。 错案的本质因素是司法错误,致错原因通常不是裁判者或者案件处理者故意造成的,错案结果通常也不为他们所乐见。错案有一定规律可循。许多冤错案件有如一个模子里出来,几乎按照特定公式而产生;即使是明显不同的冤错案件,也有相同或者近似的错案因素,如果不警惕造成错案的原因,在具备一定因素时错案就会“自我复制”。 本书借助部分外国实际案件和我国媒体披露的错案逐一探讨造成错案的各种因素,从中摸索规律,并进一步探讨通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