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年判决的屠宰场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解释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开启了此后150年的美国宪法基本权利之争。在此案中,美国最高法院首次区分了联邦公民身份与州公民身份的不同权利内涵。屠宰场案是美国宪法基本权利全国化的起点,它之后的美国宪法史基本上是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历史,该案及此后的司法解释重塑了美国宪法,从司法上改变了美国传统的联邦制国家结构。
本书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购买流程为“经”、所涉主体为“纬”、具体风险为“的”、防范策略为“矢”,系统分析了购买流程中设计项目、编报预算、组织购买、履行合同、绩效评价等环节存在的具体风险及风险所涉主体,并针对每个风险精准设计了科学可行、务实管用的防范策略,从而既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相关研究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又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务工作者尤其是购买主体提供了一些“如何做”的操作指南,即应如何准确识别风险、科学评估风险和恰当选择风险防范策略,以有效实现购买目标。
“中国梦”引领下当代青年弘扬沂蒙精神研究:本书为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沂蒙精神与中国梦的实现”(13CGMJ24)结题成果。本书围绕如何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这一辉煌目标,重点考察了弘扬沂蒙精神和当代青年成长成才之间的关系。通过梳理分析与两者相关的学界研究成果,探究了沂蒙精神在不同发展时期与青年群体的密切关系,特别是青年群体在弘扬沂蒙精神过程中凸显出的重要价值和作出的巨大贡献,进而在此基础上,考察探索了新时代社会发展中,弘扬沂蒙精神助力当代青年成长成才的有效路径,为沂蒙精神的时代传
该书系统介绍了一系列的法医DNA分析方法和**进展,深入讨论了DNA分析过程可能涉及的所有操作步骤、潜在问题以及应对措施,详细描述了DNA分析在法医鉴定中的应用类型。全书共20章,系统介绍了以下三方面内容:DNA分析的操作流程(第1章,第4~10章),包括生物样本的采集、运送、储存、DNA提取、PCR反应、毛细管电泳及图谱分析等;DNA分析的技术手段(第11~16章),包括STR、SNP、InDel、Y-STR和线粒体DNA等分型方法;DNA分析的法医应用(第2~3章,第17~20章),包括个体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存在显著不同,各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央地权力的分配时常陷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困局,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权力结构尚未形成。要降低地方权力空间的模糊性,更好地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须诉诸法治,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安排;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配置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基于上
网络犯罪案件频发,互联网电子证据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但现有电子证据规则应对乏力。从规则本身来看,不少规则对真实性问题较为关注,对程序性问题却极为宽容;从衔接层面来看,不少电子证据规则与现有《刑事诉讼法》规定存在龃龉。《互联网电子证据论:以刑事诉讼为视角》对刑事诉讼中的互联网电子证据问题进行研究。在对互联网电子证据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互联网电子证据论:以刑事诉讼为视角》从互联网电子证据的收集、保管、出示和验真四个阶段出发,结合司法案例和域外理论,对我国现有互联网电子证据规则展开论述,
本书浓缩了对习惯与合同之间关系的历史、哲学和实践反思,因此对于理解习惯在法律渊源中的价值具有重要作用。作者从历史和辩证的角度审视了习惯与合同法之间的复杂关系,并试图建立习惯与罗马法和历史法律科学的对话。作者开篇构建了罗马公民、历史学家和法学家就习惯在法律体系和法律理论中的定位所形成的不同理论立场;随后以优士丁尼法学作品为出发点,考察了习惯概念发展背后的理论基础,阐述了赋予习惯本身法律价值所必需的要素和要求。 作者深入分析了法学家、哲学家博比奥的思想,构建其与意大利法律和法律理论发展的对话。本书分
本书是东南大学法学院根据本院的专业规划发展方向,组织选编的法学研究理论前沿问题探讨及专题研究论文集,旨在追踪法学研究动态并引领法学研究潮流,加强法学学术交流。本书安排以交通法、工程法、医事法、法律大数据研究为特色,设有“理论前沿”“域外法制”“青年论坛”“实务论坛”“法学教育”等栏目和板块。本书立足独立的学术研究,密切追踪理论前沿,积极关注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阅读对象为:法学研究人员、法律实践部门人士、法律院校师生以及对于法学研究有兴趣的读者等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都在呼吁全球治理理念的新发展。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理念和新路径。本书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指导,系统论述了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路径与方法。通过对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概念、政策体系、法治体系、协作体系和具体制度安排的研究,试图构建起以政策体系为引领、法治体系为保障、协作体系为创新、具体制度为落实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并使得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方法路径形成完整闭环,帮助实现符合各国利益和中国实际发展需求的治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