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电子诉讼兴起的时代背景,以民事诉讼领域的电子诉讼实践为切入点,不仅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动态的视角对民事电子诉讼的试点实践进行观察与分析,亦结合程序法理论思考民事电子诉讼这一新型诉讼方式在当下民事审判结构中的定位与功能,为理解民事电子诉讼的实践状态与未来发展趋势提供了实践与理论的基点。围绕这一主题,本书以民事电子诉讼改革试点城市的法院为样本,既从民事电子诉讼案件的数量、类型、适用程序等方面静态展现当下民事电子诉讼的适用情况,亦从动态的视角展示民事电子诉讼各个环节的具体运作,在此
2023年适逢“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执教70年和人生95华诞。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他在70年的学术生涯中产出了丰硕的学术成果,阐述了博大精深的刑法学术思想。梳理、研究、弘扬和传承高铭暄教授的学术思想,有助于引领和深化我国的刑法学研究,发展和促进我国的刑事法治事业。本书作者均为知名刑法学者,旨在利用熟悉高铭暄教授学术研究的有利条件,从刑法立法、刑法基础理论、刑法各论、外向型刑法等领域对高铭暄教授的刑法思想进行专题研究,以梳理新中国刑
本书基于真实的中国刑事法庭审判话语语料, 采用话语分析、社会学、法学、语用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途径, 在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框架下, 对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进行互动研究, 通过对语料的静态描写、定性分析和理论解释, 总结出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的结构特征、互动规律和互动的意义。
人力资源合规管理能对企业稳健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合规管理可让企业从根本上防止出现合规风险的隐患,让企业在发展中更具竞争优势,从而促进企业未来更加长远的发展。 为方便相关人员更加系统全面地掌握人力资源合规管理的法律知识,本书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流程为主线,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各模块包括招聘与入职管理,劳动合同订立,试用期管理,培训与服务期,保密与竞业限制,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资制度,福利保障制度,“三期”女职工与工伤员工管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企业规章制度,多元
我国近年来将人格标识进行商业化利用的现象愈发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时回应社会需求,于人格权编第993条对人格标识的许可使用作出规定,为人格标识的商业化利用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本书将从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理论基础出发,明确可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标识的边界与范围。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提炼姓名、肖像这两类最为典型的人格标识以及死者这种特殊主体的人格标识在商业化利用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通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汲取域外有益经验,总结人格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保护模式,并结合我国《民
本书案例素材主要来源于我国各级法院裁决的真实判例,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裁判理由来自真实的裁判文书。所选判例所涉及问题基本反映了该领域的典型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司法机关适用相关法律的基本态度。在结构上依据《民法典》的篇章结构及条文次序展开,在判例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相关制度适用为主,针对争鸣问题深入探讨,提出理论思考,详细解说重要制度和疑难问题。
这是一本法律知识普及读物。本书精选了260个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涵盖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道路交通、劳动工伤、不动产纠纷、企业经营管理等16个领域,并借助案例对这些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提供应对方案与维权途径。 通过阅读本书,读者能够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本书系对《民法典》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188条至第204条。本书在明确时效期间之于民事法律制度的普遍意义的基础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对司法实践涉及时效期间适用的裁判进行类型化整理,抽取先例、形成典型,清楚地呈现每个条文实践适用的全貌;第二,考察每个条文的立法史,并适当进行横向的法律比较,厘清规范适用的全部要点,并对学理争议问题进行必要的展开、评释;第三,在借助法教义学方法澄清条文内涵的同时,发现并填补法律规范漏洞,完善我国时效
本书是在作者优秀校级、省级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精心打磨而得。个人信息权利是一种新兴权利。个人信息权利体系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利益需要更加清晰地厘定,个人信息权利体系中各个权利的对象与客体需要准确地界分,个人信息权利的规范力由来需要更强的评价性理由。这些都是个人信息权利理论进一步精细化以及司法实践应用亟须解决的问题。对个人信息权利体系的研究,涉及多部法律的衔接与沟通,需要多种权利学说的甄别与统合,需要构建起个人信息权利体系整体的理论框架。因此,有必要对个人信息权利,持一种体系化的
欧洲国家语言多属小语种,沟通工具的不便,使国内法学界对欧洲许多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国内法研究尚不够深入和详尽;中欧之间法律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国内欧洲法研究者的队伍逐渐壮大,研究成果亦可圈可点,建设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成果展示平台和交流园地甚有意义;借此平台可及时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回馈欧洲法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法律实践的最新变革之动态,成为我国相关人士了解和研究欧洲法律的窗口或通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所欧盟法研究室作为从事欧洲法律研究的国家级专业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在社科院大力推进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