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1726-1799年间的五起云南疆臣贪腐案件作为观察对象,探讨了雍乾时期改土归流对云南产生的影响,以及雍乾两朝君主统治思想,形成以下核心观点:第一,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是清前期云南与内地一体化进程的重要节点,以此为标志,云南地区在政治、文化上产生了较大的变革,不再是一个政治地位边缘化的边疆省份,而是逐渐转变为与中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内地式省份;第二,政治一体化在为云南带来高速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对当地的社会文化、官场结构造成了诸多影响。
本书研究清代民国时期四川境内的分驻佐杂的分布,及其辖区与正式政区的转换问题。以分驻佐杂辖区为中心,系统梳理清代民国四川分驻佐杂制度的演变和佐杂分驻地、分辖区等要素的变化,考察国家权力在地方治理中的设计与调整,分析佐杂分驻分辖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影响。分驻佐杂是对清代地方府、州、厅、县各级政区下与正印官不同城的佐贰官、杂职官、首领官三种僚属官以及民国县级政区下分知事、县佐的统称。随着佐杂分驻分辖的普遍化,分驻佐杂辖区逐渐固定,并且多有向正式政区转化的倾向。总体而言,清代民国四川佐杂的分驻分辖
本书揭示了美国外交政策存在的内在矛盾和致命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灾难性后果。美国外交政策的根本问题在于“美国例外论”,这一观念使美国认为其价值观和制度优于其他国家,并坚信负有有改造其他国家的使命。然而,这种观念让美国自身和世界都处在危险之中,也导致了无休止的战争和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后变得更为突出。
本书以中立态度多维度解读苏丹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从建构主义视角考察不同时期治理的特殊性和连贯性,既横向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政党等多个领域,又纵向囊括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积极探究不同类型国家治理实践在苏丹社会的贡献与局限,为苏丹的国家治理实践探索寻找路径。
本书共分为十六章,分别为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价值、法的作用等相关知识。本书是针对高职高专的法理学教材。本书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多位老师联合编写而成。本书对法理学的概念、要素、价值、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安排了很多案例与相关历史资料供参考学习。本书是针对高职高专的法理学教材。本书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多位老师联合编写而成。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本书还以二维码的方式添加了课件与微课,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
这部小书的时间跨度涵盖了从第六世纪到第二十世纪这一时期,它并非为了对私法的本质做出分析,而仅仅是一部外部史。这本书阐明了历史上有哪些伟大的立法者、法学家和法官,谁塑造了这样一部外部史以及他们竭力想设计出什么样的法律文本。本书中,法律规范本身仅仅被偶尔地论及,这样做是为了举例说明那些影响事件过程的因素。
本书旨在探寻中国的法律与刑罚制度, 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 在继承汉朝的基础上有所损益, 直至唐朝法制形成的发展过程, 并阐明中国前近代法制的特征与开展, 以及中国古代法制与中世纪法制的区别。全书贯穿了作者对中国古代社会礼与法这两种规范相互交叉的认识, 强调中国刑罚的本质在于威慑与预防, 重视北朝胡汉融合体制的重要作用, 并且善于运用简牍学与法史学相结合的研究手法, 考证精细, 别出心裁。
本书认为,法律人应秉持一颗同理心,应尽量探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这样可以让司法官作出更加恰如其分的司法判断,也可以让刑罚改造犯罪人的效果**化,向社会公众传达司法正义的核心价值。 作者认为,同理心就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是一种共情的能力,是避免冤假错案、避免机械执法的有力武器。同理心是通过善意来激发善意,让大家明白,给别人机会其实是给自己机会。司法官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可以重塑这个社会环境。这也是“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应有之意。
本书是作者二十年来对于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研究的主要成果的合集。这是一项由中国的具体法治实践所引导的系列研究,是在宪法学研究议题化、部门法议题宪法化的背景下,宪法学者对部门法中的宪法问题的主动回应。本书中既有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近亲属证人免于强制出庭、机动车限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具体争议的宪法学分析,也有对基本权利在私法上的效力、私有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人格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宪法根据、罪刑法定的宪法基础、法益的宪法关联性、部门法中的比例原则应用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同时,本书还在部
本书由总报告、地方报告、专题报告、调研报告和年度事件报告五个版块组成。总报告着重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和公民权利保障等五个方面总结回顾2022年度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总体面貌;地方报告以辽宁省为特定对象,通过3篇报告介绍分析辽宁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状况、大连市法律服务业发展面貌和基层样本社区的治理样态;专题报告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选取4篇研究报告专门展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实践中的精神引领、创新驱动和方法运